关于征集和评选广东教育学会
2008年度学术讨论会论文的通知
粤教学会[2008]4号
广东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学会及各教科院(所),
各位常务理事、理事及会员:
为纪念开放改革30年,总结广东教育改革与发展经验,进一步促进广东教育改革发展,我会拟于年底举办以“教育教学案例——广东基础教育改革开放30年的真人真事真问题”为主题的学术年会,现向广大教育工作者,包括教育理论工作者、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广大一线教师(含学校高层、中层领导、级主任、科组长、班主任等)征集广东基础教育30年来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所取得的经验和体会的案例。案例是实践活动中发生的带有普遍性、代表性的典型事例。真实性和典型性是案例必须具备的两个基本特征。通过教育教学案例展现源于教育教学实践生活的真人真事,形成一定的教育理念或体会,案例可采取“一事一议”,“一议一得”形式来写,以小见大,用真情实感反映广东基础教育改革发展30年来的实践成果。(见附件一刘达中常务副会长关于“案例”的讲话摘要)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请各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县(区)教育学会,各科研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科研人员、学会会员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学术讨论会的教育教学案例征集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选题
围绕“教育教学案例——广东基础教育改革开放30年的真人真事真问题”为主题,题目自定。
二、征文要求:
(一)征文内容要符合学术讨论会主题,案例真实感人,观点鲜明有新意,理论联系实际,内容真实,论述严密,数据准确,文字通顺,杜绝抄袭、剽窃行为(不是“案例”的文章,一般不予评选)。
(二)每篇征文正文字数一般在3千字范围之内。征文请用宋体小四号字,A4纸打印一式3份,并把征文电子稿发送至GDJYXH_LW@126.COM,要求WORD(.DOC)格式,封面设为首页。
(三)征文须把本通知提供的“附件二”作为封面,可将它复印下来用正楷填写或打印,以免造成识别错误。
(四)征文作者必须是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
(五)征文的引文请注明出处。
(六)报送的征文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三、征文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