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第五届中国教育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实验校;
有关教育科研单位,高等师范院校、中小学学校、幼儿园:
为纪念中国教育学会成立30周年,我会决定开展“第五届中国教育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奖励活动,作为纪念内容之一。该活动主要检阅近5年来教育科学研究和教改实验的成果,以进一步推动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及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的进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紧密联系我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实际;坚持贯彻“双百”方针;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评奖对象和成果形式
1、评奖对象:教育实际工作者、 教育科研工作者、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者、社会各界关注和研究教育的人士。
2、成果形式: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论文、著作、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咨询报告(不包括工具书、论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
3、成果形成的时间: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
4、已在国务院所属部委和全国性学术团体(不含分支机构)获过奖的成果不参加评奖。
三、评奖标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者均可入围)
1、理论研究具有原创性,能科学回答教育领域某个方面的理论或实践问题;论证科学、严谨,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对学科建设有积极意义,在国内外教育理论界有一定影响。
2、教育实验项目有一定的理论支撑和充实的实践基础;资料翔实、数据准确,方法和技术科学合理;实验效果明显,所总结的经验体现 “